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
连府公〔2025〕2号
为提升我市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、严禁违法违规开垦、科学合理预防水土流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连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:
一、划定范围
划定连州市全域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974.65平方公里,涉及全市12个镇(乡),具体划定面积和分布范围见附件。
二、管理要求
(一)严禁在划定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。
(二)在划定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,应当科学选择树种,合理确定规模,采取水土保持措施,防止造成水土流失。
(三)违反上述规定的,将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三、其他说明
(一)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,不改变土地的权属,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。
(二)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清远市连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
2.清远市连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
连州市人民政府
2025年12月3日
附件1:清远市连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
附件2:清远市连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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